卓越绩效评价是一种诊断式的评价,既包括对组织的优势和改进机会的定性评价部分,又包括总分为1000分的定量评价部分,以便全方位、平衡地诊断评价组织经营管理的成熟度。这两部分的评价相互关联,定性评价是定量评价的依据,而定量评价则是定性评价的度量。除了自我评价可能仅使用定性评价外,在大多数实际评价中,两者是联合使用的。依照国际惯例,卓越绩效评价通常也称为“评分”。
根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的规定要求和被评价组织的信息,按“过程”和“结果”分类进行评价,具体评价要点如下:
一、对“过程”的评价要点
对“过程”(4.1至4.6条款的要求被视为过程要求)的评价是指,评价组织为实现标准4.1~4.6中各评分项要求所采用的方法、展开和改进的成熟程度。用方法-展开-学习-整合(简称A-D-L-I)四个要素评价组织的过程处于何种阶段。
1.“方法”评价要点为:
①组织完成过程所采用的方式方法;
②方法对于标准评分项要求的适宜性;
③方法的有效性;方法的可重复性;
④是否以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为基础。
2.“展开”评价要点为:
①为实现标准评分项要求所采用方法的展开程度;
②方法是否持续应用;
③方法是否使用于所有适用的部门。
3.“学习”评价要点为:
①通过循环评价和改进,对方法进行不断完善;
②鼓励通过创新对方法进行突破性的改变;
③在组织的各相关部门、过程中分享方法的改进和创新。
4.“整合”评价要点为:
①方法与在标准其他评分项中识别出的组织需要协调一致;
②组织各过程、部门的测量、分析和改进系统相互合、补充;
③组织各过程、部门的计划、过程、结果、分析、学习和行动协调一致,支持组织的目标。
二、对“结果”的评价要点
“结果”4.7是组织在实现标准4.7的要求中得到的输出和效果。评价要点为:
①组织绩效的当前水平;
②组织绩效改进的速度和广度;
③与适宜的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绩效;
④组织结果的测量与在“组织概述”和“过程”评分项中识别的重要顾客、产品和服务、市场、过程和战略规划的绩效要求相连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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